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开始申报啦!
来源:北京西城税务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开始申报啦!2024年注意啦!2024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(以下简称“残保金”)开始申报啦!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4年北京市残保
注意啦! 2024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(以下简称“残保金”)开始申报啦!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 2024年北京市残保金征收政策内容和变化。 按照《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》(京财税〔2019〕1333号),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,应当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 1.5%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,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,应当缴纳保障金。 ◀ 所属期 ▶ 申报残保金所属期是2023年 ◀ 申报缴费期限 ▶ 每年8月1日到9月30日 01 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。 残保金 02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%(含)以上,但未达到所在地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,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%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;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%以下的,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%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。 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(含)以下的企业,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。 残保金 03 计算公式: 保障金年缴纳额=(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×1.5%-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)×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。 北京某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为500人,年平均工资10万元,由残联部门审核实际安置了2名残疾人就业。企业安置残疾人的比例为2÷500×100%=0.4%<1%, 按90%比例缴纳残保金为(500×1.5%-2)×10×90%=49.5(万元) 若该企业安置5名残疾人就业,则比例为5÷500×100%=1%,可按50%比例缴纳残保金为(500×1.5%-5)×10×50%=12.5(万元) 残保金 04 《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》(2023年第8号) 残保金 温馨提示 2023年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,请先向残联申报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后再进行残保金申报。